张家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基本情况

 

 

 

张家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括

(一)机构、人员构成

张家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2月26日挂牌成立,全市下辖两区两县,4个区县均成立退役军人事务局。3个事业机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总站,军队饮食供应站,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科、就业创业科、军休服务管理科、拥军优抚科。

我局是2019年新成立的单位,2019年决算编制人数为36人,行政编制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人、事业编制25人。

(二) 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张家界市委、市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军休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有关政策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3.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4.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5.负责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

6.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7.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做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8.协调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执行拥军优属、抚恤优待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9.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10.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1.承担张家界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张家界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整体支出规模及使用方向、内容

2019年度决算,收入2128.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58.97万元,占本年收入87.36%;其他收入269.05万元,占本年收入12.64%。2019年总支出1218.7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44.6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9.3%:基本支出374.1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0.70%。其中:人员经费237.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136.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二、整体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一)基本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4.15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2.54万元的31.37%。其中人员经费237.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136.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二)"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2.02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0万元),无年初预算,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

2.公务接待费3.62万元,无年初预算,主要用于其他单位办事人员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

其中:(1)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3.6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共15批次、608人次。

(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含港澳)来访团组共0批次、0人次。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019年,我局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作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全面梳理内部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

1.基本情况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是指按照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和有关文件规定,各级财政安排用于民政部门服务管理的优抚对象等人员相关支出.包括: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资金,烈士褒扬金,"三属"的定期抚恤资金,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参战参试退役人员、部分烈士子女的定期生活补助资金,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资金,国家按规定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等。

张家界市本级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由拥军优抚科负责具体管理实施,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及慰问等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拥军优抚政策法规,切实为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使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2.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

制定了资金管理及支付审批制度,明确了资金使用对象和范围,进一步规范了资金拨付及使用,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1)工作基础不断夯实。按照省委、政府统一部署,统筹整合人社、民政、财政、公安等各部门的力量,认真抓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工作,全市共采集51470人,为48461对象悬挂了光荣军属牌,基本做到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底数清、情况明。

(2)活动开展如火如荼。一是开展送医药下乡活动,对大溶溪光荣院、洪家关光荣院、瑞塔铺光荣院以及杨柳铺乡龙跃村共计180人次进行了健康体检,送去了医药物品;二是组织开展"传承英烈2019"及"9.30"烈士公祭活动。市委书记、市长等市级领导以及市直单位、社会团体、退役军人代表、军烈属、学生代表、现役军人等300多人,开展烈士纪念活动;三是开展春节、"八一"优抚对象走访慰问活动,全市共计走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7.3万余人次,发放各类慰问金及物资;四是开展创建全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城(县)工作。五是开展了最美退役军人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出10名最美退役军人和10名最美退役军人提名。

(3)优抚待遇落实到位。一是足额及时发放各类抚恤补助。 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审批新增对象,共办理申报评残、提级52人,组织带病回乡体检30人,职业病鉴定7人。三是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从每人每年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

(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1.基本情况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是为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的落实设立的专项资金,优抚对象主要是指按规定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和医疗保障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部分参战退役人员等。

张家界市本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由优抚科负责具体管理,主要使用方向包括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给予补助,以及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和医疗费补助支出。

2.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

张家界市本级没有固定的优抚医疗补助的对象,资金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慰问支出等,2019年共支出25万元.资金支出严格按照单位支出审批制度,经过相关程序审批后支付,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对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三)退役安置补助经费

1.基本情况

退役安置补助经费,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用于保障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及相关管理工作、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设、1级至4级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方面支出的资金。

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由军休总站、就业创业科及退役安置科负责具体管理。主要使用方向包括:

(1)离退休人员经费:用于离退休干部退休费、各项津补贴、医疗保障、军休文体活动经费等支出。

(2)服务管理机构经费:用于基础建设、公共设施维护改造、车辆、办公费、临聘人员工资等各项支出。

(3)退役士兵、随军随调家属移交安置、随军未就业家属保障、以政府安排工作退出现役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等工作。

(4)市本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和教育培训。

2.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

张家界市本级退役安置补助经费2019年共支出435.46万元,本年支出主要用于军休总站离退休干部退休费、各项津补贴、医疗保障、军休文体活动经等支出,以及基础建设、公共设施维护改造、车辆、办公费、临聘人员工资等。

离退休人员经费和服务管理机构经费,严格按照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实行分类建账,分账核算,做到了专款专用。

严格加强军队移交政府离休退人员安置经费的管理,坚持专款专用原则,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了服务管理机构正常运转,保障了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的落实,维护了军休干部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军休干部的生活质量,使军休干部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精心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通过明确培训机构,确定培训科目,强化培训力量,学员学习效果明显,能基本满足退役军人培训就业需求。

4.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张家界市本级退役安置补助资金支出进度较慢,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资金结转较多,存在趴账现象,主要是单位新成立,部分工作开展不够及时,工作专班协调配合不够,2019年市本级士兵安待置期社保接续因央企安置还没有到及士兵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表不全,还没有进行此项工作。同时,由于省专班2019年12月紧急工作会议精神,对申请条件进行了宽进严审调整,现在导致很多申报者手续不全,加大了审核工作量,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为进一步做好退役安置工作,建议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力度:

(1)移交安置工作。一是要求士兵与部队衔接,完善工资社保接供手续。二是积极与市社保、医保部门联系,核定补缴标准,向市财政争取专项经费支出配套。

(2)社保接续。一是进一步加快审核工作。充分发挥市本级、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服务中心的优势,做好审核工作。二是落实专班工作制度。市县区专班成员根据分工,对社保、医保等工作进审核测算,使符合政策的退役士兵尽快享受到政策红利。

(3)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上。在下一步工作中,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要求每个管理服务人员要甘于奉献,充满热情,从而确保总站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进社会化服务管理,注重创新发展的"第一资源"、"第一生产力",引入社会专业人才为军休人员提供文化宣传、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精神慰藉、医疗康复、家政服务等专业上门服务,满足军休干部多样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技能及创业培训工作已经开展,但由于开展时间已到2019年年底,资金列支年底无法完成,导致资金结余,我局已经加大加快资金支付力度,力争2020年初支付完成。

(四)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

1.基本情况

军队转业干部,是指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

军转干部补助经费由移交安置科负责具体管理。主要工作包括负责军转干部、退役士兵、随军随调家属移交安置、随军未就业家属保障等工作。

2.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

张家界市本级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2019年共支出2.4万元,本年支出主要用于军转干部补助。资金支出严格按照单位支出审批制度,经过相关程序审批后支付。

2019年,我市接收军转干部29人(团职3人,营职以下26人),其中市本级27人,慈利县2人;接收随军随调家属2人;接收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档案115人(持安置卡5人),其中省计划安置8人,市本级14名、4区县93名(永定22名、武陵源区9名、慈利县47名,桑植县15名)。主要完成工作如下:

(1)移交接收档案,审核档案资料。2019年6月,我局按照省安置办的分配,从省厅接收了计划安置到我局的退役军人及随军随调家属所有人的档案,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的档案材料进行了审核。向县区移交了各辖区退役人军人档案,明确各县区今年的安置任务。

(2)召开安置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任务。7月中旬,召开了全市退役军人系统安置工作会议,学习今年的安置政策,部署了安置工作任务,向县区移交了各辖区退役人军人档案。8月份,多次与市委组织部和编办协调岗位,并完成档案评分等安置环节。10月上旬,向张家界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递交了《关于2019年度张家界市军转干部、随调随军家属、退役士兵市直单位安置工作的请示》,经市委书记、市长、分管副市长等正副组长批复同意由我局代拟的安置方案。11月初,召开了"张家界市2019年市直军转干部、退役士兵、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会议",确定了拟安置单位。11月29日召开了"张家界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了所有退役军人及随军随调家属安置方案 。11月30日完成了军转干部及随军随调家属安置任务,12月完成了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五)优抚事业单位维修改造经费

1.基本情况

优抚事业单位专项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用于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光荣院和优抚医院、全国重点军供站等优抚事业单位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含设备更新),未列入县级以上管理保护单位管理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等方面支出的专项资金。

张家界市本级优抚事业单位维修改造经费由军供站负责具体管理使用。主要使用方向包括:优抚单位维修改造支出,设备购置支出,以及道路建设支出等。

2.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

张家界市本级优抚事业单位维修改造经费2019年共支出83.98万元,本年支出主要用于优抚单位维修改造资金及设备购置支出69.42万元,军供站道路建设前期咨询费等支出14.56万元。

目前,军供站进站道路建设正在进行前期勘察及预算编制工作,已支出前期费用14.56万元,预计工程总投入245.7311万元。

(六)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特殊困难援助资金

1.基本情况

家界市本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特殊困难援助资金具体包括三项:

(1)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特殊困难援助省级补助资金5.2万元。主要由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管理使用,用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特困援助。

(2)2018年转业干部培训经费(中央)8.14万元由移交安置科具体管理使用,主要用于部队转业军官适应性培训。

2.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

张家界市本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特殊困难援助资金2019年共支出5.2万元,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特殊困难援助资金已使用5.2万元,全部用于优抚对象困难救助和生活补助。

为进一步规范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临时困难救助的申请、审批工作,更好地解决他们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单位制定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临时困难救助制度》,印发了《张家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工作的通知》(张退役军人〔2019〕13号),制定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特殊困难援助情况摸底表》,认真开展摸底,精准做好帮扶援助。做好省厅拨付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特殊困难援助资金发放工作,严格按照程序申请、审核、审批援助对象,将援助资金发放到确实有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积极争取市政府、区县政府设立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特殊困难援助资金。将援助资金发放与走访慰问、矛盾排查、政策宣传、思想疏导等工作结合起来,既解决实际困难,又化解矛盾问题。

张家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自组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的关怀指导下,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配合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守底线、抓重点、开新篇"工作要求,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就业安置、服务保障、教育管理、权益维护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七)做到"三个到位",打造工作新格局。

1.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到位。为坚决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张家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成立了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的市委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组织保障到位。

2.超前谋划思路,工作部署到位。2019年2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立,对我市退役军人工作就及早部署、提前安排,提出了"七抓"工作思路。

3.建立健全构架,体系建设到位。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后,全面推进全市、县、乡、村1106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制定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领导小组办公室细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出台了《全市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实施方案》,强化体系建设。

(八)抓好"五大服务",呈现工作好成效。

1.抓好移交安置及保障服务。今年,我市共接收安置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140名(军转干部29名、转业士官110名、随军随调家属1名);解决了我市退休企业军转干部门诊费每年1200元/人,共计15万元;为市军分区、武警支队、消防支队17名随军未就业困难军属发放生活补帖10.2万元;完成了全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资金预算测算工作,受理申请5552人,受理率达73%。

2.抓好就业创业和培训服务。目前,新确定了张家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机构6家,挂牌成立了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基地2家,建立退役军人就业企业名录20家;完成2018年自主就业士兵技能培训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23人,实现培训军人100%推荐就业。截至目前,全市(含区县)已经举办11场专场招聘会,组织1次送政策、送服务、送就业职业岗位进军营活动,参与企业近116家,退役军人近900人参加招聘,达成就业意向达80%。

3.抓好优抚待遇落实服务。全市共采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51470人,组织开展光荣军属牌悬挂48461块,发放各类优抚资金7386.38万元,同时严格按照程序审批新增对象,办理申报评残、提级30人,组织带病回乡体检15人,职业病鉴定5人。

4.抓好军休干部管理服务。围绕重要节点,开展军休人员文体活动,不断强化军休人员的获得感和荣誉感。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因机构改革影响,区市县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普遍不高,工作开展滞后、效率不高,需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2)退役军人期望很高,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在现有的政策背景下无法完全解决。需要进一步调优政策,制定出台相关优待辅助政策,加大落实优抚待遇落实力度;并引导规范优抚资金使用行为,保证优抚资金使用合法。

(3)强化双拥创建力度。双拥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双拥机构和专职人员的缺位,严重制约我市双拥工作的开展。保障我市荣军医院建设,填补我市的空白,高质量完成全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

(4)特困援助资金有待增标。退役军人困难群体帮扶援助工作受资金影响,无法满足所有困难军人的困难需求。建议增加上级补助标准,实现特困援助全覆盖。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细化整体预算编制工作。加强机关内部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的刚性。严格按照预算项目进行,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预算,确保预算的刚性。做好与财政部门的衔接协调,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3.坚持定期进行预算财务分析。实行常态化预算财务分析,每季度进行财务收支分析,对收支不合理现象做出预警,并及时通报,落实项目专项的报批进度和指标文的下达,加强项目实施进度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4.严格财务管理监督。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严把"三公"经费支出审核、审批关口,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附件1: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张家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5月19日

 

 

 

 

 

 

 

 

 

 

 

附件1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填报单位:张家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评价标准

得分










投入(10分)

目标设定(4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合理:2分;较合理:1分;不合理:0分

2

绩效目标明确性

2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部门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明确:2分;较明确:1分;不明确:0分

2

预算配置(6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

3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3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3

"三公经费"变动率

3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3分;"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3

                                                      过程(50分 )                                                  

                                                                过程(50分)                                                                  

预算执行

(32分)

预算到位率

5

部门(单位)本年度部门预算数与部门决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到位率=预算数/决算数×100%。

≥90%:5分;每减少10%的完成率扣1分,扣完为止

5

预算控制率

5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控制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0:5分;每增加10%的调整率扣1分,扣完为止

5

结余结转率

5

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决算数×100%。
结转结余总额:部门(单位)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9%:5分;每增加10%的调整率扣1分,扣完为止

5

预算执行32分

结余结转变动率

5

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10%:5分;每增加10%的调整率扣1分,扣完为止

5

公用经费控制率

4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00%:4分;每增加5%的公用经费扣1分,扣完为止

4

"三公经费"控制率

5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100%:5分;每增加1%的"三公经费"扣1分,扣完为止

5

政府采购执行率

3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90%-110%:3分;每超过(降低)10%的波动扣0.5分,扣完为止

2

预算管理(18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5

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健全:5分;比较健全:3分;不健全:0分

5

资金使用合规性

5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④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完全合规:5分;其它按照以上5个要点,有1点未达到扣1分,扣完为止

5

预决算信息公开及完整性

5

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②是否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
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完整;
⑤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准确。

5个要点实现每实现1个得1分

5

资产管理安全性

3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资产保存是否完整;
②资产配置是否合理;
③资产处置是否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是否帐实相符;
⑤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5个要点均实现:3分;有1点未达到扣1分,扣完为止

3

产出及效率(40分)

职责履行(10分)

工作实际完成率

5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实际完成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单位)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计划工作数: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预计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全部完成年度目标得5分,按年度目标的未完成任务百分比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5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5

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根据绩效办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5

履职效益(30分)

经济效益

20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此项单位若没有产生"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从以下方面评价:①在中央、省政府考核中评为良以上;②在部门考核中被评为良以上;③在市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中为优秀的;④获市级文明奖、综治奖优秀单位的;⑤全年无违反党的"八项规定"的;⑥无违反财政法规等行为的。

20

 

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

行政效能

5

部门(单位)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情况。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较好的计5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5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5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90%(含)以上计5分;
80%(含)-90%,计4分;
70%(含)-80%,计3分;
低于70%计0分。

5

总分

100

99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张家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编制数

2019年实际

在职人数

控制率

38

36

94%

经费控制情况

2018年

决算数

2019年

预算数

2019年预算调整数

2019年

决算数

三公经费

 

22.02 

——

22.02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18.4

——

18.4

    其中:公车购置

 

 0

——

0 

          公车运行维护

 

18.4 

——

18.4 

    2.因公出国

 

0 

——

0 

    3.公务接待

 

3.62

——

3.62

项目支出

 

844.6

——

844.6

1.业务工作专项

 

65

——

65

2.运行维护专项

 

0

——

0

3.抚恤

 

311.7

——

311.7

4.退役安置

 

442.9

 

442.9

5.卫生健康支出

 

25

 

25

公用经费

 

136.74

——

136.74

其中:办公经费

 

 19.34

——

19.34

     水费、电费、差旅费

 

 7.11

——

7.11

     会议费、培训费

 

1.4

——

1.4

政府采购金额

——

0

——

0

部门整体支出

——

1218.79

 

1218.79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19年完工项目)

批复规模(㎡)

实际规模(㎡)

规模控制率

预算投资(万元)

实际投资

(万元)

投资概算

控制率

 

0 

 0

 0

 0

 0

 0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1.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严把"三公"经费支出审核、审批关口,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加强机关内部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除专项资金和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情况;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表中打"——"部分不需填写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