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家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退役军人发〔2023〕21号


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政务服务中心、人武部军事科:

现将《张家界市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界市政务服务中心            张家界市公安局

  张家界市医疗保障局              张家界军分区动员处



2023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张家界市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湖南省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湘退役军人发〔2023〕10号)、《张家界市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张政办发〔2022〕36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实现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 批示精神,践行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突出需求和目标导向,通过流程再造和信息共享,整合部门职能、优化业务流程、构建跨部门联办模式,推动实现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切实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二)目标任务。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思路,优化业务流程,按照"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送达"的要求,全面实现军(警)士、义务兵退役"一件事一次办"网上联办,线上线下有效协同。2023年12月底前,全面实现军(警)士、义务兵退役"一件事一次办"网上联办,线上线下有效协同。按照"成熟一个、合并一个"原则,不断扩大退役军人关联事项"一件事一次办"范围。

(三)联办范围。军人退役报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预备役信息登记通过线下集中办理;户口迁入登 记、居民身份证核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接续实行线上联办(入伍前户籍所在地不在张家界的,户口迁入登记、居民身份证核发通过线下办理)。

(四)实施步骤。2023年3月底前各地实现线下军人退役" 一件事"一站式服务;2023年6月底前梳理整合相关部门系统及数 据,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一网通办"平台)及"湘易办"超级服务端"一件事一次办"专区,开设军人退役"一件事"主题式、套餐式服务场景应用,初步实现线上运行;2023年12月底前全面实现军人退役"一件事"网上办,线上线下有效协同。  原则上各地不再新建军人退役"一件事"受理系统和客户端,已有受理系统、客户端或具有相关功能的,应按照统一规范接入全省"一网通办"平台及"湘易办"超级服务端,并按统一风格完成"一件事一次办"专区改造。

二、办理程序

(一)提交申请

1.线下办理。各区县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退役军人接待窗口,集中开展退役军人档案审核、身份核定,办理军人退役报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预备役信息登记等事项。(实施时间:2023年3月底前)

2.线上办理。在省"一网通办"平台和"湘易办"超级服务端"一件事一次办"专区"就业"主题内开设军人退役"一件事"受理模块,用户登录后在线提交有关材料进行申办。(实施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二)申请人准备的材料

1.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

2.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原件);

3.退出现役证件、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原件);

4.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信息表(原件);

5.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6.军队财务部门提供的养老保险基金银行转账回执单(原件);

7.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原件);

8.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原件);

9.军人退役落户的户主户口簿(原件);

10.结婚证(原件,选择"投靠配偶落户"时提供);

11.军人个人银行账号信息及银行卡复印件。

(三)部门联办

申请人在线下办理军人退役报到等事项后,在省"一网通办"平台或"湘易办"超级服务端"一件事一次办"办事入口录入申请人基本信息、"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表单信息,一次性提交线上联办事项所需材料。

1.出具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等事项,线下当场办结。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办理等事项,线下当场受理、限时办结。(责任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2.通过全省"一网通办"平台,接收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被投靠人户口簿、结婚证(投靠配偶落户时提供)。公安部门将办件推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1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役军人户口迁入登记手续;户口登记完成后,平台推送短信提示申请人前往落户地派出所领取户口簿原件,线下同步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30日内办结。(责任部门:公安部门)

3.退役军人预备役信息登记等事项,线下当场受理、限时办结。(责任部门:兵役机关)

4.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和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机关事业单位接续养老保险申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请受理等事项,符合受理条件的,线上受理,限时办结。如国家政策制度调整,按新的规定办理。(责任部门:人社部门)

5.退役军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接等事项,线上限时办结。(责任部门:医保机关)

(四)结果送达

各相关单位办结后,通过线上告知、邮递快递或通知申请人到线下窗口领取方式送达结果物。

三、职责分工

(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拟定工作方案、工作流程,会同相关单位制定办事指南。负责退役军人档案审核、身份核实等前置工作,负责军人退役报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等事项。

(二)政务管理服务部门:指导牵头单位建立跨部门联办工作机制,依托全省"一网通办"平台及"湘易办"超级服务端建设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联办平台,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实现各业务系统与联办系统互联互通。

(三)公安部门:负责退役军人户口迁入登记、居民身份证办理,配合做好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联办平台建设工作。

(四)兵役机关:负责退役军人预备役信息登记等事项。

(五)人社部门:负责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和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机关事业单位接续养老保险申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请受理等事项,配合做好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联办平台建设工作。

(六)医保部门:负责已参加张家界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军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事项,配合做好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联办平台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推进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统筹高效的联办机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优化办理流程,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加快"一网通办"平台、"湘易办"超级服务端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专区建设,实现军人退役"一件事"线下办、网上办、掌上办。

(三)注重宣传引导。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是一项"暖兵心"工程,各地要加大宣传,提高服务知晓度。要总结典型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探索推出我市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附件:1.湖南省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流程图

     2.湖南省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

      3.湖南省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职责清单


附件1


湖南省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流程图





附件2


湖南省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


 

 

 

 

 

 

 

 

 

 

 

 

 

基本

信息

申请人姓名


性别


 

 

 

申请人照片( 正 面 、 白底免冠彩照,小于 40K、jpg格式)

民族


出生时间


学历


联系电话


公民身份号码


拟安置地


退伍证号


退役时军街


退役时间


入伍时间


入伍时户籍地址


政治面貌


所属部队代号


部队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服役所在地地址


现居住地址


退出现役方式

政府安排工作 □自主就业  □其他:

 

退役

军人

事项

开具落户介绍信(原件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保存)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申请

其 他 :

注: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生活费发放、参保登记等事项由区(县、市)退 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规定统一办理,无需申请。

预备役

登记

□预备役登记            免服预备役

预备役登记所在区(县、市);

 

 

 

户籍

事项

□入学前户籍地落户  □入伍时户籍地落户  口投靠配偶落户□投靠父 母或配偶父母落户

( 被 投 靠 人 姓 名 :       被投靠人公民身份号码:              )

注:1.选择入学前户籍地落户的,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 校学生且不复学的退役士兵;②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入伍的退役士兵。2.选择投靠配偶 落户或投靠父母或配偶父母落户时,须填写被投靠人信息。


 

养老

保险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灵活就业参保登记□暂不参保□社保卡申领(自取口、快递□) 社保卡快递送达地址:

注: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需接收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后再申请。

医疗

保险

□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关系接续

注: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医疗保险关系接续需接收单位办理职工医保参保后再申请。

本人承诺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资料真实有效。若存在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等行

为,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手印):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注:此申请表适用范围为退役军(警)士、义务兵。



附件3

湖南省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职责清单


涉 及 事 项 名 称

( 参 湘 退 役 军 人 发 〔2023〕10号)

涉及单位

办理层级

省一体化平台事项名称

省一体化平台材料清单

 

 

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退役军人接待 窗口,负责退役军人档案审核、身份核定 等前置线下工作,负责退役报到、自主就 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等事项。

 

 

 

退役军人

事务局

 

 

 

区县线下办理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 性经济补助金发放

1.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 申 请 表 ;

2.退出现役证、退出现役行 政介绍信;

3.居民身份证;

4.个人银行账号信息及银行 卡复印件。

 

 

 

 

 

 

 

退役军人户口迁入登记、居民身份证办理 (线下)

 

 

 

 

 

 

 

公安局

 

 

 

 

 

 

 

区县

 

 

 

 

 

军人户口迁入登记

 

1.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 申 请 表 ;

2.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

3.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 份号码登记表;

4.军人退役落户的户主户口 簿 ;

5.结婚证(“投靠配偶落户” 时 提 供 ) 。

 

居民身份证申领(线下)

 

军人户口簿

 

退役军人预备信息登记(线下)

兵役机关

 

区县

预备信息登记(线下)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灵活就业人 员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请(线下)受 理等事项

 

 

 

 

 

 

 

 

人社局

 

 

 

 

 

 

 

 

区县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接 续

 

1.网上注册:军人报道下载 "智慧人社"APP,完成注册 登 录 。

2.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

保缴费凭证;

3.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转 移接续信息表;

4.军队财务部门提供的养老 保险基金银行转账回执单。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社会保障卡申领(线下)

凭本人身份证在银行线下 办理

已参加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军 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医保局

 

市/区县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个人身份证;

2.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